逆旅

关于Oly开幕式泄密一事

韩国SBS电视台泄密一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。我用骨骼搜索了一些不同的声音:

官方型: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olympics/2008-07/31/content_8872574.htm

欣喜型:http://2008.163.com/08/0731/15/4I6M2IV900742437.html

骂街型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d94b9960100a3mz.html

瞎扯型:http://www.wangxiaofeng.net/?p=2158

分析型:http://www.bullog.cn/blogs/lianyue/archives/162449.aspx

思考型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ce434570100ajuf.html

“网友”型:http://2008.163.com/08/0731/01/4I55RT0N00742RDC.html

不一而足。

我想了五点:

1. 究竟是谁泄密。如果是韩方泄密,那咱的安保也着实有点恶搞;如果是中方泄密(不能排除这种可能),那这厮胆子也真够大的。

2. 如果是韩方泄密,那么北京奥组委会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。抑或还可以追问(没办法,外行问题多),究竟存不存在“法律责任”。

3. 许多网友对SBS违反“新闻界职业道德”与“新闻业界行规”表示非常愤怒,例如上链中的“网友型”与“骂街型”。我感到很惭愧,因为看网友口气,这行规似乎是生活常识一般,且根本无需挑明(新闻中没有写到任何“行规”、“职业道德”的具体内容)。直到看到连岳的日志(见“分析型”),我才知道还有人也在困惑之中。

4. 我对一些媒体稿件中这种动辄“有网友称”的写法很有些不解(或许是学术论文看多了,一看到不注明出处的引文就浑身不对劲)。我认为,这样的新闻稿质量不高,既非客观报导,又非独家评论,而是借花献佛,似乎反正不是自己嘴里出来的话,怎么写都来劲儿。总之,很有点别扭

5. 关于第3点,我特地又骨骼了一下,长长常识。结果找到比较权威的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规约《国际新闻道德信条》草案,查到里面有这么两句话,看似比较靠谱:

来自第二条:任意中伤、污蔑、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,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;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。【当然,SBS是否属黑体字行为尚不能确定。】

来自第三条:关于消息来源,应慎重处理。对暗中透露的事件,应当保守职业秘密;这项特权经常可在法律的范围内,作最大限度的运用【这一条就靠谱多了。】

两个遗憾是:一,没找联合国文件的原文(我也懒得找,实在不想再看英文了);二,没看看韩国的新闻业界的“行规”是什么样的(非新闻专业,闲心到此为止)。

One ResponseLeave one →

  1. dkfdkf

     /  August 1, 2008

    for people who can’t find the video… I am surprised motls would blog about this…
    http://motls.blogspot.com/2008/07/leaked-olympic-ceremony-video.html

Leave a Reply

Free Web Hosting